TA2鈦環

TA2鈦環
1. 產品材質
TA2
2. 產品工藝
鍛造、碾壓、機械加工
3.鈦環表面質量:
產品表面應該車光、倒角;兩個端面的表面粗糙度Ra值不大于3.2μm(以滿足超聲檢驗要求為準),內、外側面的表面粗糙度Ra應不大于12.5μm(外圓周面需進行超聲探傷時Ra應不大于3.2μm),倒角半徑為5-15mm。
產品表面不應有裂紋、折疊、重皮等肉眼可見的缺陷。
表面局部缺陷允許用修磨的方法清楚,清楚深度應不超過其尺寸公差,并應保證其最小允許尺寸;清理深度與寬度之比在兩端面應不大于1:6,在內、外側面應不大于1:10,外側面修磨應順軸向進行。
4.鈦環的檢驗
1、超聲檢驗
產品應進行兩個端面(當環材壁厚小于40mm時或環材截面高度與壁厚之比不小于4時為外圓周面)的超聲波探傷檢驗,并應符合GB 5193的規定,其驗收級別如下表所示。
產品截面高度或環材壁厚mm
驗收級別
≤150
A
>150
B
2、低倍檢驗
產品的低倍組織不應有裂紋、折疊、氣孔、金屬或非金屬夾雜、影響使用的偏析及其他肉眼可見的冶金缺陷。
3、顯微組織
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時,供方可檢驗TC4產品的顯微組織,經上表規定熱處理后,TC4產品的顯微組織應是兩相區加工產生的組織,無完整的原始β晶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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